转发省质协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相关补充规定的通知
编辑:lyjzax
2024-02-27 21:14
岩建质安协〔2024〕 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2023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定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 一、为维护企业创优的积极性和政策的连续性,对已通过创建省优、市优备案的项目(未包含全部建筑物(楼)),本着自愿原则,企业应将未创建备案,申报市优、省优的部分单位工程补充备案和申报。 1.补充备案的项目必须于2024年3月5日前,根据相关评定办法完成市优(拟申报省优项目)、省优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补充备案登记的资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印章应清晰,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资料统一报送市质协秘书处。 二、省住建厅2023年版信用评价办法和省协会“闽江杯”评定细则中的部分计量单位为投资额或造价的,一律定为工程造价,且按施工许可证中的建安造价执行。 三、装配式项目是指PC构件,而PS构件不参与“闽江杯”评定。 四、工程项目应具备主体结构的独立性和设备系统的完整性;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全部施工完成,使用功能完善。 分若干独立标段施工的(独立施工许可证),按标段独立申报推荐时,申报标段各系统须完整。若申报标段各设备系统不完整的,而设备标段已先行获评省优工程的,可以申报;若消防、供水、供电等设备所安装的标段未获省优评定项目的,其必须同时申报。 五、对于房建工程存在多张施工许可、多家施工单位、地下室整体连通的项目,这类项目可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 六、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现场复核、复查有关要求: (一)承建单位自荐的单位工程和随机抽查的单位工程等均被核查、复查组确定为推荐的,其余单位工程公共部分被核查、复查组确定为不推荐的,再另行随机抽取一个单位工程合格则除公共部分不符合的单位工程,其余单位工程一致推荐。 (二)承建单位自荐的单位工程和随机抽查的单位工程等均被核查、复查组确定为推荐的,其余单位工程公共部分被核查、复查组确定为不推荐的,再另行随机抽取一个单位工程不合格则除自荐单位工程,其余单位工程一致不推荐。
联系人:陈林宇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人民西路8号(西安· 翰林苑)2幢305 联系电话:0597-2299952、18659763968
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4年2月27日
|
版权声明:来源注明是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的稿件,版权归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2341人阅读
栏目
24小时人气排行
- 关于申报2023年度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评定的通知
- 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召开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的通知
- 转发省质协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相关补充规定的通知
- 龙岩市举办工程建设国家质量奖(鲁班奖、国优奖)创优策划讲座
- 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 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工程质量评价活动拟通过评定项目名单的公示
- 拟认定为2021年度第四批龙岩市优质工程“土楼杯”名单公示
- 拟推荐申报2020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名单
- 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顺利召开
- 关于开展2024年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暨举办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讲座的通知